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中心)开放制度(试行)

发布者:王卓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20

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实验室(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实行开放。

为规范开放,方便申请,就有关事项和制度介绍如下:

一、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模式与层次

依据开放对象和范围不同,实验室(中心)实行两级开放模式。

1.向全院老师的科研工作开放

本层次的开放是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可以为教师科研工作提供服务,具体规范见《常州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办法》。

2.向全校学生开放

本层次的开放是面向全校学生,为他们提供实验条件和场所,是开放的重点,具体规范见《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管理办法》。

二、开放时间

实验室(中心)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具体开放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公布。

三、开放实验管理

申请参加实验开放的人员应遵守实验室(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的管理。


搜索
您想要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