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实验室(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实行开放。
一、实验室开放模式与层次
1. 向全院师生的科研工作开放
本层次的开放是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公共教学实验室、中心的大(中)型仪器设备可以为教师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仪器实行预约制,教师须与仪器管理人预约并登记,仪器管理人负责对教师或学生操作者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可单独操作。
公共教学实验室在承担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外,可以向全院师生开放。借用实验室在一到二周之间,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二周以上需实验中心主任、主管实验室副院长批准,使用期间需服从实验室房间责任人管理。
2. 向全校学生开放
本层次的开放是面向全校学生,为他们提供实验条件和场所。学生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如果是自带课题或项目,需要提交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操作步骤、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需有指导教师指导。
二、开放时间
实验室(中心)开放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
三、开放实验管理
申请进入开放实验室的教师或学生应遵守实验室(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的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检查操作者的进出登记,做好过程巡查工作。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责任者必须按照《常州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