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大〔2020〕100 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部门材料审核、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委员会成投票表决,以下申请人通过学院评议现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
认定博士生导师:邹凌、徐永亮、倪昕晔
增列博士生导师:
薛银刚、彭剑、邓嵩、刘建刚、徐光伟、万玉山、吕晓方、
张雨哲、陈正发、王兰云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19-86330358)。反映情况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可在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办525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