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学校及人事 处关于年终考核的相关文件,制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细则。
一、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吕琳华、邢志祥
组员:欧红香、陈子威、杨 克、郑 凯、王新颖
秘书:吴 洁
二、2025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 考核原则
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组织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考核工作,考核范围为学院在职的全体教职工,成立由党、政、工、团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个人平时的思想政治 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以及考勤 记录等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其中,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按照学校思 政考核相关办法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
教师(含教学科研人员、辅导员、实验教师)重点考核其工作纪律、育人工 作、教学和研究任务完成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管理(含其他专技)人员 重点考核其爱岗敬业、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参与育人工作 等方面的情况。
3. 关于业绩的考核
(1)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教师应当完成相应的最低教学任务,具体如下:
教授60课时/学年、副教授90课时/学年、讲师120课时/学年;
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指导1名本科生毕业论文;
每位硕士生导师指导承担1门专业课程的建设;
(2)2025年度教师年度最低业绩当量要求如下:
教学工作量a:不少于600个/学年。
教研工作量b:教授1800分(系数1.5),博士、副教授1200分(系数1.0),讲师(硕士)960分(系数0.8)。
科研工作量c:教授27000分(系数1.5),博士、副教授18000分(系数1.0),讲师(硕士)14400分(系数0.8)。
(3)不同职称教师工作当量计算方式如下:
教授业绩当量=a+b+c*1.5+d
副教授工业绩当量=a+b+c+d
讲师(博士)业绩当量=a+b+c+d,讲师(硕士)业绩当量=a+b+c*0.8+d
其中,其他当量d=参与学院各类申报建设、学科评估、博士点核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绩效。为更好地维护教师的积极性,对教师参与的不可量化的过程性活动予以赋分,由分管教学、研究生、科研及学工的副院长、副书记扎口统计,由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当年学院工作情况讨论决定赋分方案,方案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后在学院进行公示说明。
教师在完成年度最低本科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教学业绩a、教研业绩b、科研业绩c三者可以打通使用,具体换算以教研业绩为标准量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业绩当量=a+b/32+c/32+d。
(4)本年度内有在外挂职、境外研修、产假等情况的教师:其对应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按其实际在校工作时间来折算;科研工作全额考核,不做减免。
(5)学院对全体教师年度业绩当量进行统一核算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核心参考依据。
4. 考核基本程序
(1)动员阶段:学习学校文件,进行动员部署。
(2)本人总结:每位教职工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结合“德,能,勤,绩”情 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2025年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2025年常州大学教职工业绩表》并于4月6日前完成提交。
(3)自评与同行评议:本人对自己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各专业、党政 办公室、学工办、实验中心分别进行同行评议,评定其“德,能,勤,绩”和履行 岗位职责情况。
(4)学院考核小组评议: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平时对被考核人的考察及其个人总结,以及同行评议情况给出考核等级。
(5)公示: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公示,听取意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可以在5日内申请复议。
(6)上报结果:年度教职工考核表和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学校考核办公室。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