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研究生综合评定工作,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和《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订《常州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标准及评审细则暂行办法》,现将文件内容予以公示。
常州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标准及评审细则暂行办法.pdf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向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科教城校区逸夫楼541)反映,电话:0519-86330362。
常州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